從10月一路等到12月初判表出來,因為是第一次車禍很多保險流程都不懂,結果就是搞懂之後才開始叫料修車,因為車修好才能談和解賠償,所以弄一弄到和解完成都1月初了,因為初判表不具有法律效力,真的要釐清責任歸屬,必須向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請鑑定,但從文字敘述判斷我們責任是一人一半,所以我們各自要負擔對方一半的賠償。趁這次車禍,我也升級不少東西,經過這次車禍下定決心要裝行車紀錄器了,避震系統也前後一起升級一次到位,車殼是用直接全車都藍色,然後貼紙用2020年式的,配起來好看!
升級項目:
Z1內管組
行車記錄器Polaroid MS295WG
雙黃燈功能開關組
強化大燈組
法斯特RR2後避震
MOTOBATT電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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